懶蟲作怪,很多想寫下的東西都沒記,現在都忘了。
生日過了,二十二歲,好恐怖。時間有需要過得那麼快嗎?生日在於我的意義,是可以跟自己喜歡的人、家人、朋友找個吃飯聚會的理由。禮物呢?不重要,真的。
還有,我又剪頭髮了。這次,真的剪得很短。多短?是短到完全紮不起那一種。效果沒我想像中糟,起碼大家都沒有說我的頭像歐巴桑,反之大家都說我的頭"好似好型咁",注意,是"好似",不是真的。
又,好位人兄都問我做乜抄謝安琪。嗯,其實我真的沒有很喜歡她,要說抄,其實我是拿着這張廣告照片去的。

Ok,好明顯人家的效果比我好一萬倍。